Saturday, 14 April 2012

跟好朋友聚一聚

今天我和中学的好朋友(VIKI) 去Berjaya Times Square 走街,

我们也顺便出来聚一聚,

因为我们太久没见面了,

(*^__^*) 嘻嘻……

走街走到一半,

突然打开Facebook来看,

看到了Facebook Inbox 有一封信息,

没想到是Jay 的女朋友send,

我想说:我喜欢Jay 那只是过去的事情了,

我真的对他完全“死心”了 ,

彻彻底底的把Jay忘记掉,

我和Jay只有做回“朋友”罢了!!!

Jay也做了我的“弟弟”

“发誓”我真的不知道你们“复合”的事情,

是因为有个人说“你们没有在一起很久了”

 所以我才接受Jay吧了!!!

我是上个星期4才懂你们复合的事情吧了!!!

要不是我问 Jay的话,

我还蒙在库里 呢????

也许是我自己太“执着”爱情了,

迷失自己的方向感都不知道。。。。。

或许爱情就是那么“自私”的 ~\(≧▽≦)/~啦啦啦!!!!

所谓:得到他的人,却得不到他的心

这句话果然讲的很对 ❤

这样的男生不要也罢 !!!

假如真的爱我的的话, 

您的心里就只可以溶入我一个人罢了,

绝对不可以在溶入第“二个人”。 。。

因为这是我做人的“原则”

希望看到我的部落格的人,

会明白我的感受吧!!!! ❤

假如Blog是公开给人看的话,

就不怕给别人看,

假如不要公开的话,

那就放自己看咯!!!

给自己看个够,

我的Blog是公开的,

写得出,就不怕人家看,

因为那是我的“心声和感想 ”

其实那时我真的有点气你,

但是我知道生气一个人,

是很“痛苦”的事情,

因为我曾经给人“背板”过,

不敢面对现实的我,

恨了那个男的2年才把他忘记掉,

或许你们会觉得我很傻,

其实我人凭不是成熟的,

只是单纯吧了!!!

假如我懂你们真的在一起的话,

 我就肯定100%不会接受Jay了,

我也不会那么傻,那么笨蛋,那么大白痴,

还把头肿去那个“陷阱”里去了,

因为我不想做别人的”第三者”

 也就是给别人讨厌的“狐狸精”
 
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也弥补不了我的过错, 

也不会发生今天如此的事情,
 
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,

很对不起。。。。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