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我和中学的好朋友(VIKI) 去Berjaya Times Square 走街,
我们也顺便出来聚一聚,
因为我们太久没见面了,
(*^__^*) 嘻嘻……
走街走到一半,
突然打开Facebook来看,
看到了Facebook Inbox 有一封信息,
没想到是Jay 的女朋友send,
我想说:我喜欢Jay 那只是过去的事情了,
我真的对他完全“死心”了 ,
彻彻底底的把Jay忘记掉,
我和Jay只有做回“朋友”罢了!!!
Jay也做了我的“弟弟”,
Jay也做了我的“弟弟”,
我“发誓”我真的不知道你们“复合”的事情,
是因为有个人说“你们没有在一起很久了”,
所以我才接受Jay吧了!!!
我是上个星期4才懂你们复合的事情吧了!!!
要不是我问 Jay的话,
我还蒙在库里 呢????
也许是我自己太“执着”爱情了,
迷失自己的方向感都不知道。。。。。
或许爱情就是那么“自私”的 ~\(≧▽≦)/~啦啦啦!!!!
所谓:得到他的人,却得不到他的心,
这句话果然讲的很对 ❤
这样的男生不要也罢 !!!
假如真的爱我的的话,
因为这是我做人的“原则” ,
希望看到我的部落格的人,
会明白我的感受吧!!!! ❤
或许爱情就是那么“自私”的 ~\(≧▽≦)/~啦啦啦!!!!
所谓:得到他的人,却得不到他的心,
这句话果然讲的很对 ❤
假如真的爱我的的话,
您的心里就只可以溶入“我一个人”罢了,
绝对不可以在溶入第“二个人”了。 。。
因为这是我做人的“原则” ,
希望看到我的部落格的人,
会明白我的感受吧!!!! ❤
假如Blog是公开给人看的话,
就不怕给别人看,
假如不要公开的话,
那就放自己看咯!!!
给自己看个够,
我的Blog是公开的,
写得出,就不怕人家看,
因为那是我的“心声和感想 ”,
其实那时我真的有点气你,
但是我知道生气一个人,
是很“痛苦”的事情,
因为我曾经给人“背板”过,
不敢面对现实的我,
恨了那个男的2年才把他忘记掉,
或许你们会觉得我很傻,
其实我人凭不是成熟的,
只是单纯吧了!!!
假如我懂你们真的在一起的话,
我就肯定100%不会接受Jay了,
我也不会那么傻,那么笨蛋,那么大白痴,
还把头肿去那个“陷阱”里去了,
我也不会那么傻,那么笨蛋,那么大白痴,
还把头肿去那个“陷阱”里去了,
因为我不想做别人的”第三者”
也就是给别人讨厌的“狐狸精”,
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也弥补不了我的过错,
也不会发生今天如此的事情,
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,
很对不起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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